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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嫖娼后冒充民警拒付嫖资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1年10月26日04:00  新京报 微博

  35岁的刘某是一家科技公司项目经理,4月3日下午,他带着网上认识的卖淫女小丽(化名)到西城区一酒店开房嫖娼后,自称是公安局的民警,将小丽的个人情况问了个遍,并拒付嫖资。近日,西城法院审理认为,刘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,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。本报记者 朱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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